苏州大学 转专业通用指南
  • 前言
  • 转专业介绍
    • 附:一些可能有价值的建议
    • 什么是转专业
    • 转专业好转吗?竞争激烈吗?
    • 某专业转某专业好转吗?有哪些专业推荐?
    • 我能转某专业吗?各学院的具体政策如何?
    • 文科想转理工科专业怎么办?已修课程不满足特定专业的转专业要求怎么办?
    • 我需要准备什么?又有哪些需要尤其注意的细节?
    • 转专业成功之后有哪些需要注意的?会不会很麻烦?
  • 正文
    • 专业的选择
      • 哪些专业允许转入?
      • 专业踩坑
      • 院内转专业/跨院转专业
      • 竞争压力
      • 务必查看培养计划
      • *就业情况
    • 资格限制
      • 阅读相关文件
      • 哪些专业不能转出?
      • 转入/转出限制
      • 学分限制(仅对 2021 级生效)
      • 年级限制
      • 不要挂科
      • 专业限制
      • 已修课程限制
      • GPA 限制
    • 大致流程
      • 发布通知
      • 报名
      • 考核
      • 公布名单
      • 转专业之后
    • 如何准备
      • 大一转还是大二转?
      • 尽早准备
      • 优先级问题
      • 提升 GPA
      • 咨询经验
      • 课余时间安排
      • 有基础/无基础
      • 退选专业课?
      • 培养兴趣
    • 补修相关
      • 比照培养方案
      • 多少课程需要补修?
      • 是否落下的课程全部需要补修?
      • 学分自动转换
      • 课程换修
      • 补修选课
      • 延毕问题
      • 举例:一个大一成功转入计科院的学生如何安排补修
    • 转专业之后
      • 挂科?
      • 成绩单自定义
      • 延毕问题
      • 宿舍分配
      • 档案转接
      • 志愿时长转换
      • 评奖评优
      • 学生证/一卡通更新
      • 预习新课程
  • 杂项
    • 什么是 GPA?如何计算?
    • *保研
    • *竞赛
    • *志愿时长
    • *选课建议
    • *四六级考试及英语水平
    • *计算机二级证书以及其他证书
  • 附录:一些可能有价值的建议
    • 对外校学生的建议
    • 对高中生的建议
    • 对尚未填报志愿的准大学生的一些忠告
    • 对已进入苏大并希望转专业的同学的一些忠告
    • 转专业外的其他选择
  • 访谈集
    • 说明
    • 对提高 GPA 的一些建议(纺院)
      • 苏大公共基础课简单介绍
      • 苏大纺院纺织类专业课学习方法简要介绍
  • 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(财经学院)转专业完全手册
    • 前言
    • 我为何要转专业?→ 转专业的思想准备
    • 我如何转专业?→ 转商院的通用方法和注意事项
    • 我为何要转商院?→ 商院专业分析评估
    • 我为何选这个专业?→ 历年转商院报录比分析
    • 我如何准备转这个专业?→ 笔面试指导(附 2022 真题)
  • 苏州大学电子信息学院转专业指南
    • 前言
    • 转入资格审查
    • 选拔面试问题
    • 录取结果分析
  • 转专业到材料与化工学部通用指南
    • 前言
    • 大一上学期我们应该做什么?
    • 绩点是转专业成功与否的唯一决定因素吗?
    • 各个专业的竞争压力如何?
    • 自我介绍应该如何准备?面试会问到哪些问题?
    • 写在最后
  • 苏州大学数学科学学院转专业指南
    • 前言
    • 转专业前的评估:我为什么要转入这个专业?
    • 转专业的准备:数分高代的学习,笔试与面试的准备
    • 转专业机会分析与总结:转专业的严峻形势?
  • 附件
    • 苏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(修订稿)(适用于 2022 级本科生)
    • 苏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(修订稿)(适用于 2021 级本科生)
    • 苏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(修订稿)(2016 年新修订)(已弃用)
    • 关于开展苏州大学 2022 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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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附件

苏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(修订稿)(2016 年新修订)(已弃用)

**警告:本实施办法已经废弃,请参照目前最新的修订稿。**仍保留该版本的修订稿只是为了留做参考。

  1. 为调动本科生学习的积极性,坚持以人为本,促进学生健康发展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根据江苏省教育厅《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》(苏教学〔2010〕20 号)、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通知》(苏教学〔2014〕8 号)等文件精神,特制订本办法。

  2. 本科生转专业以维护教育公平,尊重学生志愿,发挥学生专长,培养创新型人才,不影响学生完成学业为原则。

  3. 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发生变化,征得学生同意,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。

  4. 每个专业(大类)允许申请转出人数原则上不设比例。

  5. 每个专业(大类)允许转入的人数原则上为该专业(大类)现有人数的10%,冷门专业可以放宽。临床医学(本硕连读、“5+3”)专业不接收转入。

  6. 学生入学后,一般应在录取专业(大类)完成学业。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申请转专业(不限一次):

    1. 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(需有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的原始病历),或确有特殊困难(提供足以说明情况的材料并经学校认定),不能在原专业(大类)学习,但仍能在其他专业(大类)学习者,应由本人提出申请,学校按规定考核、审核批准。且申请转入的专业(大类)原则上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:

      1. 高考当年我校投放到生源省的与考生科类(文科、理科)对应的相关专业(大类);

      2. 申请人的高考总分应不低于申请转入专业(大类)当年的学校最低录取分。

    2. 在某专业领域确有专长,如在国家或省级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、在省级以上(含省级)学术刊物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专业论文、获得科技成果或获得国家专利、参加创新实践或休学创业后复学并取得相应成果,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者。上述学生申请转专业(大类)时,需提供相关成果或专家证明并由学校组织的专家委员会审核、面试认定。

    3. 申请转专业时,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应修课程成绩绩点达 1.0 及以上、记录等级的课程达 D 及以上等级、且课程无“弃考、缺考”等标注。

    4.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,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,可转入其他专业(大类)学习。

  7. 自主招生学生入校后申请转专业的,严格限定在与其学科特长相适应的专业范围内。

  8.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予转专业:

    1. 未在原录取学校报到入学、注册取得学籍或入学未满一学期的;

    2. 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;

    3. 招生时国家已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,含国防生、定向生、艺术类、体育类、中外合作办学类等专业的学生。其他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的提前批次录取学生;

    4. 未经全国统一高考招收的特殊录取类型学生,含专转本、第二学士学位等;

    5. 高考录取批次中下一批次专业申请转上一批次专业的学生;

    6. 休学、保留学籍、应予退学的学生;

    7. 学分已修满(含已选课学分)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及以上的;

    8. 由外校转学进入我校的学生;

    9. 在校期间,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学生;

    10. 其他有失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。

  9. 转专业工作学校原则上每学年启动一次。每学年秋季学期,各学院(部)向教务部报送转专业方案,含:下一学年可接受转专业的专业名单、各专业可转入的人数以及对申请转入学生的考核方式、考核科目或内容、具体遴选方法等。考核方式必须包含面试环节,总成绩采用百分制。教务部汇总、审核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后,向全校学生公布。

  10. 转专业工作学校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。3 月上旬,各学院(部)严格按照已公布的转专业方案,向教务部报送转专业实施细则,含转专业领导小组成员、考核时间和地点等,教务部汇总、审核后,向全校学生公布。3 月中下旬,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填写《苏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》,每位学生只能选择报转一个专业(大类),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所在的学院(部),逾期不予受理;同时,各学院(部)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材料进行审核,符合要求的材料报教务部复审,由教务部转至学生申请转入专业(大类)所在学院(部)。

  11. 4 月中旬前,学院(部)转专业工作小组按公布的考核方式、考核科目或内容,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全面考核,根据转入的计划,按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初选名单,报教务部。

  12. 4 月底,教务部审核汇总各学院(部)上报的初选名单,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后在校内公示。公示结束无疑议的学生,获转专业资格。

  13. 获转专业资格的学生必须参加原专业当学期的考试,从下一学年开始进入新专业学习。

  14. 教务部统一办理获准转专业学生学籍异动手续,并报省教育厅备案,由省教育厅在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上审核确认通过。

  15. 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必须按新专业的培养计划完成学业,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均按转入专业的要求审核,学费收费标准也按转入专业的标准收取。在原专业修读的相近课程经转入学院(部)同意并报教务部审核后可以充抵新专业的课程,学生转入新专业的第一学期应当完成前修课程的认定。

  16.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原《苏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(修订稿)》(教字〔2013〕119 号)文件自行废止。

  17. 本办法由教务部负责解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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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更新于2年前